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因医院事业快速发展,人才急需补充和储备,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要求,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具体岗位见《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因作风问题被原单位辞退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之前投递过简历的也需要现场报名)。

报名时考生携带岗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胜任岗位的材料,所有材料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者填写《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交报名时所需材料复印件一份、五分照片一张,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考试,不再电话通知。

(三)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报名。

四、考试内容、方法、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理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素质能力。

笔试和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分别为50%、50%。

(三)时间:2019年3月11日下午14:00-16:00

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多功能厅

(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1:2确定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在医院门诊一楼宣传栏内进行公示。

五、试工考核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人员与试工考核人员1:1确定试工考核人员。试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实践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跟班考核时间为一个月,跟班考核期间食宿自理。

若有考生放弃试工考核或试工考核不合格的,将从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试工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

考生试工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组织参加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由人事科通知。

七、聘用形式

体检合格后,按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八、薪酬待遇

1、试工考核期工资:1500元/月。

2、按规定确定薪酬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医院不再聘用。

十、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本公告由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3-3660009(兼传真)

单位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南湖南路11号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3月5日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年龄

学历

学位

学历类型

毕业
年份

专业

其它招聘条件

考试方式

备注

01

临床医师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普通招生计划

不限

临床医学

 

笔试+面试

 

02

医疗助理

1

不限

30周岁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不限

普通招生计划

不限

临床医学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笔试+面试

 

年龄、证书时间计算到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