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及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应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利用。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企业进行遴选,请有意参与的各回收企业准备相关资料,按照公告准时参加,我们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位参与遴选的潜在参与人。

 项目内容

    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企业遴选。要求:(一)未污染塑料输液瓶(袋)按回收吨数有偿回收:1、少于5吨/月,按不低于400 元/吨回收;2、5-10吨/月,按不低于600元/吨回收;3、10吨以上,按不低于 900元/吨回收。(二)玻璃输液瓶不收取费用,免费拉走处理。(三)合作期2年。(四)报名家数1家,正常遴选

、报名止日期

   2023年12月202023年12月26日止。

、资质要求

 3.1、回收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在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卫健委、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工信厅联合发文的回收利用企业名单文件中,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同时附有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纳税证明材料: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

3.3、 提供《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后勤保障部总务物资购销廉洁承诺书》

遴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选供应商,请于2023年1220日起至2023年12 26日,持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到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一号住院楼负一楼后勤保障部报名。

  报名材料:法人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社保缴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③有效的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社保缴纳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④有效的营业执照;

  以上①-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3年12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拒收。

  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一号住院楼负一楼后勤保障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企业公告在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个旧市大屯街道锡缘路1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73-3720106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2023年1220